赵大伟
摘? ?要
当前,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债券市场透明度较低、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并影响着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作为一种分布式网络体系,区块链技术的信息不可篡改、透明公开、信息安全、智能化执行等特点可为缓解债券市场发展“痛点”提供新的技术方案。然而,将区块链技术引入债券市场也面临一些难题,需要各方从技术迭代、理念创新、监管升级等角度进行大量的论证和探索。
关键词
区块链债券市场智能合约信息披露
自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以来,我国债券市场历经40年发展,已取得巨大成就,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融资供给侧改革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从债券发行规模来看,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共计57.3万亿元,同比增长26.5%;截至2020年末,我国债券市场托管余额达117万亿元,同比增长18.1%,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但从债券市场发展质量来看,我国债券市场与成熟债券市场还有较大差距,债券市场透明度较低、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评级揭示风险能力有待提升以及违约处置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区块链技术越来越受到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关注,且已在很多领域实现了应用落地。区块链技术信息不可篡改、透明公开、信息安全、智能化执行等特点可为缓解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痛点”提供新的技术思路和方案。
区块链技术的缘起
2008年11月1日,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在《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Bitcoin: A peer-to 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论文中,针对互联网交易“基于信用模式”的弱点[1],提出了一个基于密码学原理而非信用的电子支付系统,这就是区块链技术的雏形。
目前,关于区块链的定义尚无统一描述。一般而言,区块链是指以事先规定的特殊计算机程序网络及共享机制等技术为基础,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链接形成的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数据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记账系统。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应用。其底层技术包括:智能合约、共识机制、隐私保护、加密算法、网络协议、数据存储等。区块链不仅将对金融领域产生重要影响,而且将对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形态将起到革命性的重塑作用。区块链以一种新型的“去中心化”协议为基础,可以安全地存储比特币交易或者其他数据,如股权、债权、专利权等数字资产,存入区块链的数字信息不可伪造和篡改,且无需任何中心化机构的审核。
引入区块链技术以缓解债券市场发展“痛点”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在部分金融领域已取得深入发展且实现了应用落地。区块链技术的信息不可篡改、透明公开、信息安全、智能化执行等特点,与当前债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要求存在内在一致性,因此研究与探讨如何将区块链技术引入债券市场,对于缓解当前债券市场发展“痛点”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一)区块链技术可以确保债券发行与交易真实可靠
区块链通过共识机制保障所有交易信息是不可篡改、真实有效的。交易信息的副本保存在区块链的每个节点,当交易信息量非常庞大时,至少需要修改区块链51%以上节点保存的交易信息才可能实现篡改,修改成本可能远超预期收益;当部分节点的信息被恶意修改时,则可以通过共识机制进行维护和更新,被恶意修改的信息将被自动覆盖。
区块链数据不可篡改、真实有效的特点能够保证债券发行与交易的真实性,可以进一步保障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者满意度。基于区块链技术分布式记账的特点,全网所有的节点都保存有交易副本,即使债券发行人、投资者的存储系统受到黑客攻击或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数据丢失,债券发行与交易信息依然可以通过区块链上其他节点的交易副本进行查询,提升了债券发行与交易信息的可查询性。在交易可查询的基础上,债券交易价格透明度较低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二)区块链技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债券市场信息不对称
区块链在记录交易的同时向所有节点公布交易信息,实现交易信息全节点同步保存,从而可以实现债券发行与交易所有关联方共同验证的信任机制,形成一个完整的债券发行与交易生态圈。在债券发行过程中,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如年报、财报、重大事项等风险相关信息将全部实现可查询、无法篡改和如实记录,对债券发行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将难以被隐藏。此外,对于信用评级机构,可以要求其在“上链”(即上区块链)后对评级方法、评级流程进行深入披露,不仅要披露评级方法框架和评级原理,也要披露评级所采用的计量模型、权重设置等具体信息,如未能达到要求,则无法参与“链上”债券发行和交易流程。
(三)区块链技术有利于加强对债券市场参与者信息的保护
区块链技术能够全面保障参与者信息安全,虽然交易信息保存在区块链上的所有节点并可查询,但通过公钥和私钥的设置,在查询交易信息时无法获得参与者个人信息,保障了参与者个人信息免于泄露,也能够使参与者在完成交易的同时不受其他信息干扰。
区块链技术利用分布式智能身份认证系统可以在确保债券发行人、投资者身份信息真实可靠的基础上,防止信息泄露。债券发行人、投资者将在区块链上注册的用户名与个人其他有效身份信息相互验证并形成共识,实现个人信息数字化管理,个人信息丢失、被人为篡改的风险也大大降低。借助加密技术,债券发行人、投资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被隐匿,其他节点查询也仅限于交易信息,只有债券发行人、投资者本人通过私钥才能获得身份信息,从而能够对个人信息形成有效保护。
(四)区块链使智能合约从虚拟转化为现实
智能合约实际上就是按照既定合约条款,当某些条件触发时,能够自动执行的计算机程序。早在1993年,数字合约和数字货币专家尼克?萨博(Nick Szabo)就提出了智能合约的概念,受困于当时数字金融系统无法满足可编程交易的需要,智能合约在金融体系中未得到实质应用,而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为智能合约从虚拟转化为现实提供了可能。
智能合约的出现对债券违约处置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比如,在债券发行、交易各方的共同见证下,基于债券违约处置规范与标准框架,通过区块链技术储存一个债券违约处置程序,明确债券违约的界定、处置流程及相关人员责任,通盘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应对方式等。一旦债券出现违约,则由智能合约对违约情形进行研判,然后触发并执行相应的违约处置程序。此外,通过智能程序设定,违约信息将向区块链全网进行广播,所有的参与节点(包括监管方、发行人、投资者、评级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都会掌握债券违约的具体情况,以便于各参与方及时采取行动,如下调债券违约机构评级、改变投资策略等。
(五)区块链技术构筑的信任机制能进一步提升投资体验
区块链技术在债券发行和交易各关联方之间打造一种全新的交互方式,向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投资体验。首先,区块链技术降低了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提高了影响投资者决策关键信息点的完整程度,由此可降低投资者决策失误概率,减少投资者损失,维护债券市场秩序。其次,智能合约确保债券违约出现后,自动触发事先约定好的违约处置程序,有效缓解债券违约“求偿难”问题,全面保障投资者权益。最后,评级机构可以根据区块链上保存的交易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做好评级实时跟踪反映,实现信用评级实时更新,更好地揭示信用风险,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引入区块链技术可能面临的难点问题
(一)区块链技术的计算能力瓶颈在短期内难以实现突破
区块链的实际交易处理能力与债券市场交易量相差甚远,一些公有链交易速率每秒只能处理数十笔。虽然一些私有链声称可以达到每秒一万笔的峰值,但这只是在数据量和节点数较少时的理论峰值,而非实际值。在实际应用中,随着数据量和节点数的增加,区块链的处理能力远达不到理论值。
(二)区块链技术在安全性领域尚存在短板
区块链技术的安全性一直是业界和学界所关注的焦点议题。区块链技术包含多项创新型技术,导致其安全性必然存在“木桶现象”,如某个或某些技术存在安全短板,则会使区块链技术的整体安全性备受质疑。从加密原理的角度看,密码学专利大部分由国外机构掌握,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技术“卡脖子”问题。从智能合约的角度看,由于智能合约实际上是由计算机程序和语言控制的,在“去中心化”的环境下,可能放大单次技术性、操作性失误带来的影响。从共识机制的角度看,目前大量新的共识算法不断涌现,但尚未出现一种大家皆认可和使用的共识机制,说明当前的共识算法均存在缺陷。
(三)区块链技术可能加剧反洗钱难题
虽然区块链技术可实现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但其匿名性使得客户真实身份识别难度增大,导致反洗钱取证难度增大。
解决债券市场“上链”难点问题的思路建议
(一)可以考虑发展分片技术来提升区块链的计算能力
分片技术是一种基于数据库分片的传统扩容技术,用于将数据库分割放在不同的服务器上。将分片技术用于区块链是指在公共区块链的情境下,网络上的交易被分成不同的碎片,每个节点处理一部分交易并与其他节点进行验证,进而使得整个网络能够处理大量的交易,从而满足债券市场巨大的发行和交易需求。
(二)从技术层面关注区块链技术的安全性问题
一方面,可考虑将区块链技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相结合,对代码不断进行测试,确保智能合约正常执行,在最大程度杜绝技术性、操作性失误。另一方面,区块链的维护者有必要不断更新密码算法,以防止攻击者找到破解密码算法的新算法,对整个区块链的安全性构成威胁。
(三)可引入“沙盒”监管测试区块链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沙盒”监管可以测试“区块链+债券”各项技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技术短板;可以降低创新的时间成本,判断区块链技术是否能与债券市场发生良性的“化学反应”;可以将“上链”可能引发的风险和安全问题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有效预防系统性风险。
(四)前置KYC原则,严把“上链”入口关
反洗钱法要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自己的客户有全面了解,即“了解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KYC)原则。可以通过前置KYC原则,即在节点“上链”前就高效地完成尽职调查,尽量确保各节点名称、地址、注册日期和其他核心业务信息的准确性,在入口关严格遵守反洗钱法。
综上所述,虽然从理论上分析区块链技术可以在缓解债券市场透明度较低、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评级揭示风险能力有待提升以及违约处置制度不健全等领域发挥作用,但要实现债券市场“上链”还需要突破一系列风险问题和应用难题,也需要区块链技术自身取得突破式发展,更需要各方从技术迭代、理念创新、监管升级等角度进行大量的论证和探索。
注:
1.“基于信用模式”的弱点是指互联网交易在物理现金缺失前提下,销售与支付环节均存在不确定性,这就必须引入可信赖的信用中介,进而会增加交易成本。
参考文献
[1] 陈一稀.区块链技术的“不可能三角”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研究[J].浙江金融,2016(2).
[2] 莫菲,许昌清,赵大伟.“链”通未来——区块链原理、实践与案例应用[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20.
[3] 谭磊,陈刚.区块链2.0[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6.
[4] 徐明星,刘勇,段新星,郭大治.区块链——重塑经济与世界[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
[5] 赵大伟,李文华.人工智能技术在债券行业应用问题研究[J].金融与经济,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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