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DCEP并没有全部采用区块链技术
在区块链早期,业内对区块链的认识是:一种去中心化的账本。而维护账本则需要给这个账本信息系统内的所有这些节点进行一些相关奖励,区块链加密货币就是为此而生。即便在现在,BTC、ETH、LTC等加密货币的存在,也是一个为了能够维护账本系统的稳定发展运行,但当政府等机构工作介入后,这种纯粹的奖励机制就不需要存在了。
此前,根据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数字DCEP所长穆长春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到,央行的数字货币并没有全部采用区块链技术。它的设计原理是将央行的纸质货币完全虚拟数字化,也就是取代实体的纸张,你看的见它,但是你摸不着它了,就是这个意思,人们只需用数字钱包进行支付即可。从本质上说,央行依然是中心管理体系,以及与其他系统也可直接对接,即现在人民银行的形成 - 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到最后民众的这种双层运营模式。
二、DCEP只应用了区块链的相关特性
DCEP具有某些区块链数字货币的特征,即匿名支付。DCEP采取“双离线支付”,即在收支双方都离线的情况下我们仍能可以进行支付。在央行通过数字控制货币市场出现问题之前,只有纸钞能够完成双离线支付,即便是发达的电子商务支付也无法真正做到。 想象未来只要两个人都安装了央行数字钱包,不需要网络,不需要信号,只要手机有电,两个手机互相触摸就能实现实时转账。双重离线支付意味着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可以在极端情况下完成交易,例如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通信中断,或者在没有信号网络的地下超市购物以完成电子支付。
三、央行数字货币DCEP和比特币并没有关系
央行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等私人数字货币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有主权信用担保,而后者没有。比特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货币,所有的价值和价格都来自于共识。Dcep 是一种中央数字货币,一种由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每一元都由中央银行发行。
其实在央行数字货币研究之前,就已经界定了什么可以用,什么不能用,二月份,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的研究小组专门发文:“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性与中央银行的集中管理要求存在冲突。中央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不能离开集中式账户安排,这和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性相冲突。因此,目前不建议基于区块链改造传统支付系统。”
四、双层运营模式下,分发机构可以使用部分区块链技术
目前我国央行层面属于技术中性,这就意味着央行不会进行干预商业银行和商业服务机构的技术研究选择。无论下层选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还是传统金融账户体系,央行都能接受并适应。指定运营组织机构可以采取各种不同的技术路线做相关产品研发,谁的路线好,谁最终会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场需要接受,谁就最终会跑赢比赛,这是作为一个“市场经济竞争选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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